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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台诗案的受害人是谁 苏轼险些丧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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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东坡一生遭遇的最大一次危机,就是“乌台诗案”。

“乌台诗案”攸关性命,差一点让他“断送老头皮”。

“乌台诗案”也关乎文学,这成了他文风转变的分水岭。

此案发生前十五年,亦即1064年,神宗继位,改元熙宁。一心要做中兴之主的年轻新皇帝,很快就启用了踌躇满志的王安石作宰相,于是,一场“熙宁变法”便开始了。一时间,朝廷围绕新法,是拥护还是反对,形成了壁垒分明的两股势力。

苏轼不赞成全废旧法。他面谏神宗,力主新朝不可“求治太急,听言太广,进人太锐。愿镇以安静,待物之来,然后应之。”他并非认为新的一切都不好,只是觉得,王安石的一些具体做法与实际脱节而不可行。

于是他被划归了“旧党”,而且是位列司马光之后的一名重要成员。

由于苏轼“性不忍事”,平日里又“遇事即言”,很快便成了一根“出头的椽子”。先是王安礼的妻舅、积极支持变法的谢景温,出来咬了苏轼一口:弹劾他三年前送父亲灵柩回眉山时,曾沿途贩卖官盐和瓷器。神宗下令彻查,朝野为之震惊。所幸北宋政坛当时君子居多,重臣韩琦、范镇、欧阳修等都纷纷站出来主持公道,他们说:苏洵过世,当时的皇帝英宗赠银100两,韩琦和欧阳修各赠200两,加上其他大臣的,总也得有千八百两,苏轼一概不受,怎么会去沿途贩卖官盐,违规赚那几个小钱呢?最后,终因查无实据,这场闹剧只好收场了。

在这期间,很值得玩味的,是王安石的态度。王安礼乃王安石的弟弟。作为姻亲,王安石事前是否知道谢景温要上表弹劾苏轼,我们无从知晓,但此事持续了数月之久,王安石作为当朝宰相,居然一言未发,却是无可否认的事实。

苏轼在逃脱谢景温的陷害之后,被派往杭州做通判。刚一到杭州,他就接到了画家文与可送过来的一首诗,告诫他“北客若来休问事,西湖虽好莫题诗。”文与可是苏轼的好友,他完全应该知道,让苏轼不问事、不写诗是根本不可能的,果真如此,苏轼还是苏轼吗?苏轼一生共留下诗歌二千七百余首。他平时酷爱赋诗填词,这是人尽皆知的事,也正因此,文与可才对他多了一份担心。况且,“诗言志”,诗人对各种事物的观察和感受,以及他内心的好恶,都会从他的作品中流露出来,所以,极容易授人以柄。

 

乌台诗案中苏轼险些丧命,王安石到底是不是这场大案的幕后总导演

果然,有人动起了心思,想在他的诗歌中抓住把柄,整垮苏轼。此人,便是沈括。沈括不愧为名著《梦溪笔谈》的作者,《宋史》上说他“博学善文,于天文、方志、律历、音乐、医药、卜算,无所不通,皆有所论证”,可见是个极聪明的人。他曾于治平三年(1066年)在昭文馆编校过典籍,当时苏轼在史馆任职,二人不免有些来往。新法推行之后,沈括很快就成了变法派中的一员。熙宁六年(1073),他奉旨巡查两浙,当时苏轼正在杭州任职。沈括见到了苏轼,先是大谈旧谊,继而提出,想拜读苏轼的诗稿。这里我们不得不承认,像苏轼这样满腹经纶、才华横溢的文学大家,虽然身在官场,但却无改书生本性。这样的人,满脑子装的,不是子曰,便是诗云,根本没地方装坏水。更何况,豪爽放达如苏轼者,为人坦诚,了无心计,根本就没拿沈括当政敌,只以同好视之。而且巧的是,他去年刚刚新刻印了几十本诗集,以供朋友传看,于是便给了沈括一本。沈括回到别馆后,仔细阅读,将其中他认为讥讽时政之处一一作下标记,报给了朝廷的监察部门。所幸的是,王安石对沈括早有所了解,认为他有才无德,是为小人。所以,沈括的举动在当时并没有引起重视。

这是王安石想保护苏轼,还是他自己也讨厌这种小人?不得而知。我们倒是更愿意从另一个角度去想:他作为文坛大家,书生出身,是不是也本能地反感这种背后捅刀、以诗入罪的行为呢?此事虽无确证,但如此推论,似乎也在情理之中。

沈括没能掀起波澜,事情很快过去了。但严重的是,他的这个做法,却为后来那些小人攻讦苏轼,开了一个恶例。

1074年,也就是此事过后的第二年,保守派借郑侠所上《流民图》,一力反击,使朝中政治生态迅速发生了变化,王安石“不自安,乞罢相”,神宗无奈,只好安排他去做江宁知府。王安石离开京城后,并未到职,而是回到金陵闲居去了。变法派群龙无首,旧党遂开始抬头,形势对变法派越来越不利。于是,他们中一些人,也许是出于对变法失败的恐惧,也许是出于对王安石拔擢重用的回报,抑或,他们对苏轼其人极度妒恨,便不约而同地开始了反击,试图扭转颓势。苏轼是旧党中最容易被攻击的对象,自然成为他们的突破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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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,“乌台诗案”的重头戏上演了。

元丰二年(1079年)三月,苏轼由徐州调任湖州,按照官场惯例,需要上表称谢,于是他便写了《湖州谢上表》。此表不长,全文仅有300余字,无非是说自己才疏学浅,却得官家重用,被安排到此地任职,实在皇恩浩荡,云云。让人家抓住辫子的,是这样一句话:“陛下知其愚不适时,难以追陪新进;察其老不生事,或能牧养小民。”译成白话,大意是说:陛下知道我愚钝,不能与时俱进,很难和那帮新启用的人合群,也知道我稳妥,不爱生事,或许能治理好一个地方的百姓。在这句话里,大有关碍的是“新进”和“生事”两个词。“新进”是苏轼对王安石所举荐的那一帮新人的蔑称,他在此前的《上神宗皇帝书》里,就曾有“招来新进勇锐之人,以图一切速成之效”和“近来朴拙之人愈少,而巧进之士益多”这样的说法。而“生事”一词,早在司马光给王安石的长信中就曾用过,一直反对王安石的富弼也曾说过:“大抵小人唯喜生事,愿深烛其然,无使有悔。”很显然,“生事”一词,已经成了保守派讥讽变法派的惯常用语。

抓住这两个词,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首先发难。他奏称,苏轼这份谢表,充分表明了他一贯的妄自尊大,对变革的诋毁,以及对朝廷的轻蔑,因此必须严惩。然而,他的帽子虽大,却论多据少,凭这一句话两个词,显然不足以置苏轼于死地。于是,监察御史里行舒亶站了出来。他学着昔日沈括的做法,早已暗中将苏轼新版不久的诗集《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》找来,潜心研究了数月,摘录出一些诗句,现在也合盘端出,上奏神宗:“至于包藏祸心,怨望其上,讪渎谩骂,而无复人臣之节者,未有如轼也。盖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,则曰‘赢得儿童语音好,一年强半在城中’;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,则曰‘读书万卷不读律,致君尧舜知无术’;陛下兴水利,则曰‘东海若知明主意,应教斥卤(盐碱地)变桑田’;陛下谨盐禁,则曰‘岂是闻韶解忘味,尔来三月食无盐’;其他触物即事,应口所言,无一不以讥谤为主。”

紧随其后,御史中丞李定、国子监博士李宜之、翰林学士张璪也纷纷站出来,从不同角度罗织罪名,弹劾苏轼。神宗将何正臣、舒亶、李定、李宜之四份奏折一起批付中书省。中书省奉旨,一边下令所有朝臣,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,尽数上缴所藏苏轼的文字,一边将案件发送御史台审理。

 

乌台诗案中苏轼险些丧命,王安石到底是不是这场大案的幕后总导演

御史台因别号“乌台”,故而人称“乌台诗案”。

“乌台诗案”最终以苏轼被贬黄州,充团练副使,不得签署公文结案。受到此案牵连的,有司马光、张方平、范镇、王诜、苏辙、黄庭坚等人。至于具体人数,《品中国文人》一书的作者刘小川说是22人,而《苏东坡传》的作者林语堂则说39人。查宋代朋九万《乌台诗案实录》,见其分为两种情况开列了涉案者的名单:一种是收藏了苏轼含有讥讽文字而没有申报者共计29人,一种是虽收藏了苏轼的文字,但并不含有讥讽内容者48人,总计77人。而这些人,大部分都是批评或反对变法的人。结案时,处分最重的是驸马王诜。他是苏轼的好友,不仅为苏轼刻印了《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》,还在朝廷下令逮捕苏轼时为其通风报信,且在收缴苏轼的文字时又未能及时交出,故而被削除一切官爵。王巩被发配至西北,苏轼的弟弟苏辙被降职,其余张方平、司马光、范镇以及苏轼的十八个朋友,都各罚铜二十至三十斤。

此案成为了有宋一代极为罕见的“文字狱”,因而,当时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。事过六十多年之后,就出现了属名朋九万的《乌台诗案实录》,其中详细记录了何正臣、李定、舒亶、李宜之上奏的扎子内容和苏轼受审时的供词。这些扎子和供词,其由来,南宋周必大在《二老堂集▪记东坡乌台诗案始末》一文中说:张全真参政时为中丞,他趁南渡混乱,将苏轼的审讯档案取出,藏了起来,“余尝借观,皆坡亲笔,凡有涂改,即押字于下,而用台印……”证明了那份“实录”内容的真实性。正是这些文献,让我们今天得以对整个案件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。

“乌台诗案”固然是一场政治斗争,但在这场政治斗争中,我们却看到了当事者德行的高下、人品的优劣。尤其是那几个制造“乌台诗案”的小人,竟然如此面目可憎。

现在,就让我们根据《宋史》和《续资治通鉴》等相关史料的记载,看看这些小人的劣迹。

御史中丞李定。“少受学于王安石”,熙宁二年,经孙觉推荐来京。进京后,谏官李常问他:你从南方来,百姓对青苗法反响如何?李定回说:“民便(便宜)之,无不喜者”。李常提醒他:“举朝方共争是事,君勿为此言。”但李定转过身来便告诉了王安石。王安石大喜,引他去向神宗奏明,“于是诸言新法不便者,帝皆不听”。神宗要任命李定“知谏院”,王安石却说:以前选官,直接进谏院的尚无先例。只安排李定做了监察御史里行。但很快,有人揭发李定,说他母亲死了未曾守孝,应让他追补三年。王安石不同意,将李定“改为崇政殿说书”。有两个御史紧追不放,接连六七次上书,说“不宜以不孝之人居劝讲之地”,气得王安石罢免了这两个人。到了元丰初年,李定已升为了“知制诰,为御史中丞”。但自从他陷害过苏轼之后,“公论恶之,而不孝之名遂著(显著)。”

监察御史里行舒亶。此人在作临海尉时,曾遇一人酒醉大骂后母,追到了舒亶跟前。舒亶命人抓住他,那人却不服,舒亶上去就亲手杀了他。“安石当国,闻而异之,御史张商英亦称其材,用为审官院主簿……元丰初,权监察御史里行”。曾有太学官员受贿案,命舒亶前去处置,他便将但凡在词语上有所涉及的人,一律都株连进来,“以多为功”。那位曾经举荐过他的张商英,自以为和他私交不错,便将儿子、女婿的文章拿出来给他看。舒亶马上举报张商英“干请言路”,致张商英受到了很重的责罚,而他却凭着这件事升为了御史中丞。做了御史以后,他察举大臣,都是从他自己的个人恩怨和利害关系出发,“气焰熏灼,见者侧目”,到最后他被贬官时,竟然“远近称快”。

谏官张璪。此人本是王安石好友张环的弟弟。王安石当了宰相,要启用张环。张环说自己老了,就将张璪推荐给王安石,做了集贤校理,知谏院,直(值班)舍人院。张璪原与苏轼进士同年,两人入仕后又在凤翔同事两年,交游颇密。张璪返回汴京的时候,东坡还作了《稼说》一文以送之。但苏轼陷“乌台诗案”后,张璪却必欲置苏轼于死地。据《续资治通鉴▪宋神宗元丰二年》记载:“轼即下狱,众莫敢正言者。直舍人院王安礼乘间进曰:‘自古大度之君,不以语言谪人。轼本以才自奋,今一旦致于法,恐后世谓不能容才,愿陛下无庸竟(究问到底)其狱。’帝曰:‘朕固不深谴,特(只不过)欲申言路耳,行(将)为卿貰(赦免)之。’既而戒安礼曰:‘第去(过会离开),勿泄言。轼前贾怨(招怨)于众,恐言者缘(因为)轼以害卿也。’”王安礼回到舍人院,“遇谏官张璪愤然作色曰:‘公果救苏轼邪,何为诏趣(催促)其狱?’安礼不答。”《宋史》上还记载:到了哲宗的时候,朝中谏官、御史联合起来攻击他,说:“璪奸邪便佞,善窥主意,随势所在而依附之,往往以危机陷人。深交舒亶,数起大狱,天下共知其为大奸。小人而在高位,德之贼也。”后来连尚书右仆射刘挚也说:“璪初奉安石,旋附惠卿,随王珪,党章惇,谄蔡确,数人之性不同,而能探情变节,左右从顺,各得其欢心。今过恶既章(显),不可不速去。”终于把他贬出了朝廷。

翰林学士王珪。这位被人们讥为“三旨相公”的人,平日一副“宽厚沉稳,谦和礼让”的模样,其实为人十分虚伪。他素来自认文章第一,对苏轼格外妒忌。苏轼入狱后,他便落井下石,欲置苏轼于死地。他找来苏轼一首名为《塔前古桧》的诗,采用“无限上纲”的手法,居然说苏轼有不臣之意——这项罪名非同小可,一旦定罪,必死无疑。神宗问他:“何以见得?”王珪拿出诗来,指着其中的两句给皇帝看:“根到九泉无曲处,此心惟有蛰龙知。”王珪分析道:“陛下自是飞龙在天,他与陛下合不来,反倒要去求知音于地下的蛰龙,这不是大逆不道吗?”神宗拿过诗来看了一遍,说道:不能这么比附吧,“他自咏桧,干朕何事?”王珪还要强辩,站在一旁的章惇却已领会了“圣意”,说道:“若作如此解读,恐怕人人都会有罪了!”

李宜之。这是个不得不提到的小人。此人只不过国子监一个寻常博士,官阶也极低微,只因“乌台诗案”轰动朝野,给这个小人提供了一个“表现”的机会。他闻风而动,举报说:苏轼到湖州上任途中,曾有一篇《灵璧张氏园亭记》,其中有“古之君子,不必仕,不必不仕。必仕则忘其身,必不仕则忘其君。”此言本出孟子,是说孔老夫子参政则“忘其身”,去政就学则“忘其君”,而李宜之不说苏轼化用,反而这样解析道:“天下之人,仕与不仕,不敢忘其君。而苏轼有不仕则忘其君之意,是废为臣之道尔。”真是欲加之罪,肆意歪曲!作为一个小人物,他的阴暗心理正如有人所指出的:“他也来插上一手,无他,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官,若能参加一件扳倒名人的大事,足使自己增重。”他果然做到了,虽然《宋史》上连他的传记都没有,但他却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千古骂名——只要一说起“乌台诗案”,就不能不提到这枚小人。

通过上述几个例子,我们不难发现,兴起大案的这几个小人,多半都与王安石有些“渊源”。但虽然如此,却没有证据表明,是王安石指使他们制造了这起“文字狱”,尽管有一点可以肯定,即击垮保守派,起码在客观上能够使王安石受益。也许正是有鉴于此,李国文先生曾指说王安石就是“乌台诗案”的幕后总导演。

其实,“乌台诗案”初起时,闲居金陵的王安石并不知晓。待他听说后,很快就给神宗写了一封信,信中最为关键处,是这样一句话:“安有盛世而杀才士乎?”有人说,这句话对于挽救苏轼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——“以公一言而决”。其实,此言的分量并没有那么大。因为,一,不杀苏轼,曹太后临终前曾对神宗有过遗言。太后“谓帝曰:‘尝忆仁宗以制科得轼兄弟,喜曰:“吾为子孙得两宰相。”今闻轼以作诗系狱,得非仇人中伤之乎?捃(音jùn。搜集)至于诗,其过微矣。吾疾势已笃,不可以冤滥至伤中和,宜熟察之。’帝涕泣,轼由此得免。”二,朝野上下对苏轼表示同情或直接出面营救的人也不少。如王安石罢相后,代为宰相的吴充就对神宗说:“陛下以尧舜为法,薄魏武,固宜。然魏武猜忌如此,犹能容祢衡,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?”而湖州、杭州两地老百姓焚香念佛,为苏轼祈祷平安,也成为一种民意的体现。三,我们从前述王安礼劝神宗不要深究“乌台诗案”时神宗的交底,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出,神宗根本无意杀害苏轼,并已明确表态准备“貰之”。但即便如此,王安石此言也并非无功,起码可以让神宗拿来堵住弹劾者的嘴,成为解套的借口。

其实,此刻我们更应该关注的,是王安石对苏轼态度前后的变化。当年他在任时,作为苏轼的政敌,自家亲属谢景温诬陷苏轼,他却保持了沉默,而现在他赋闲居家,且只把苏轼当作了“才士”来看时,便不由惺惺相惜,主动给神宗写了这封信,劝其毋信谗言。

但若细细咀嚼这句“安有盛世而杀才士乎”,我们却不难看出,此言的出发点并不在于苏轼本身有没有罪,该不该杀,而只在于维护朝廷“盛世”的名声,维护神宗“明君”的形象,以免在历史上留下暴政、暴君的恶名——为此,才不可杀“才士”。当然,王安石这样讲,也许还有另外一种可能,即,这也许是他采取的一种劝谏策略,毕竟站在朝廷和皇帝的立场上说话,总比从苏轼的角度更容易让神宗接受。

从这件事情上看,王安石不失为君子。王安石的变法虽然以失败而告终,但当初他面对朝政上的种种弊端,敢于直言上书,并且能以天下为己任,有担当,勇任事,积极寻求变革,仅此一点,就远胜于那些既不忧国也不忧民的“太平官”,更非凡事逍遥于事外的看客可比。变法失败,有诸多原因,其中之一便与王安石个人性格上的缺陷有一定关系。当初吏部尚书曾公亮向神宗推荐王安石,有人就曾指出:“安石好学而泥古,故议论迂阔”,还说他缺少肚量,“狷狭少容”。变法失败后,他的政敌司马光也说:“人言安石奸邪,则毁之太过;但不晓事,又执拗耳。”《宋史》上还记载了这样一件事,神宗问安石之弟安国:“卿兄秉政,外论谓何?”安国回答:“恨知人不明,(财政)聚敛太急尔。”这些都是时人对王安石的评价。然而,性格缺陷并不等于德性有亏,王安石实为君子,决非小人。

这就产生出一个问题:一个本性刚直的“拗相公”,为什么却偏偏要提拔和重用一群小人呢?

这个问题耐人寻味,原因也是多方面的,比如用人偏重于“能”而轻忽于“德”,比如择人只以对变法的态度为取舍,比如轻信,等等。有一点很明确:王安石在做宰相之前,久在地方任职,朝中缺少人脉。他要推行新法,尽管有神宗的支持,但在大臣中阻力却很大,而他又急需事功以证其能,于是一些“巧进之人”便靠拢了过来。应该承认,小人善钻营,也很有能量,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变法的进程。但到后来,王安石还是受到了小人的祸害——他曾一力举荐的吕惠卿,阳奉阴违,以私害公,最终导致变法走了入死胡同。由此也可以得出一个结论:历史上那些自觉或不自觉依靠小人成事者,到头来都会反受其殃。

其实,君子并非无能。但他的思维自幼便受到儒家仁义道德的规范,不生花花肠子,不耍手腕,更不玩套路,自然敌不过小人的精明算计。这就是历史上君子总是斗不过小人、一次次失利的根本原因。但君子固本,就是吃再多再大的亏,依然不改初衷,始终保持着仁爱之心,保持着一份宽厚和善良。

苏轼就是这样的一位君子。他身上存在着许多为政者的“不宜”:例如童心重,不善掩藏;例如思维活跃,又总是显露出来;例如待人赤诚不设防,却过于实诚,不会虚应故事、随机应变,就如小妾朝云所说,“一肚子不合时宜”。然而,他的才能则是有目共睹的。英宗曾欲重用苏轼,但当时的宰相韩琦却加以阻拦,说“未可遽授”高官,应多加历练。别人将韩琦的话告诉了苏轼,苏轼不恼,反赞美韩琦说:“公可谓爱人以德矣”!神宗起初也想重用苏轼,征求王安石的意见,王安石却说“不可”,因为他“素恶其议论异己”。但当变法失利,王安石闲居金陵时,苏轼赴任汝州,却特地取道金陵前去拜访。当时,王安石受到小人吕惠卿的攻讦,唯一的儿子又死了,自己大病初愈,正倍感凄凉。他闻听苏轼造访,内心十分激动,骑驴跑到江边亲自去迎接。苏轼下了船,上前深揖:“轼今日敢以野服见大丞相!”王安石笑道:“礼岂为我辈设哉?”两人相见甚欢,一起谈诗,谈佛,谈禅,彼此也加深了理解。苏轼走后,王安石不由发出了这样的感叹:“不知更几百年,方有如此人物!”王安石建请苏轼在金陵买田为宅,两人也好时常见面。苏轼也很感动,在诗中慨叹:“劝我试求三亩宅,从公已觉十年迟”!君子之间,即便有过不愉快,哪怕是曾经的政敌,一旦脱开了政治,彼此都以文人身份交往,所有的恩怨顷刻间便化为了乌有。

此情此景,倒与另外的一个场景,形成了鲜明的对比。那已是元祐年间了,苏轼又一次被起用,出任杭州知府,而这时的沈括已经被罢了官职,闲居润州(今镇江)。苏轼上任路过润州,沈括赶忙前去迎接,鞍前马后,毕恭毕敬,一副极力讨好的模样,似乎当年欲害苏轼一事根本就不曾发生过,自然心中也毫无愧疚。沈括其人,政治投机心理十分明显。他不仅对苏轼这样,对当年积极参与的新法,其态度也是前后不一的。“王荆公再罢政事,吴丞相充代其位。沈括为三司使,密条陈常平役法之不便者数事,献于吴公。吴公袖以呈上,上始恶括之为人。”(《宋人轶事汇编》卷十一)

小人与君子,真的永远不可同日而语!

在整个“乌台诗案”过程中,苏轼虽然临难,却并未丢掉他的君子之风。

当得知马上会有军卒前来逮捕他时,他虽心中恐惧,却还不忘问别人,穿什么衣服出去不失礼仪,别人提示他:现在还不知罪名,仍应穿朝服。苏轼便穿戴整齐,出见差官皇甫尊。皇甫尊当场命军卒打开公文,见上面说:苏轼因涉诗文讪谤朝廷,传唤进京——只是一份普通的公文,并非拘捕令,遂不带枷锁。当一行人离开官衙上了船,苏轼便欲投水自杀。他想,既然是自己的诗文涉案,必定会牵涉平日来往的朋友,不如一死了之。但转念又想:自己死了,事情反而说不清了,不是更要连累弟弟和朋友们吗?遂又打消了自杀的念头。到了狱中,李定、舒亶他们安排狱吏对苏轼严审。这些人一个个凶神恶煞,肆意折磨苏轼。当时有一位因为得罪了御史台那几个小人而被关进监狱的官吏苏颂,出狱后,曾赋诗十四首,他在诗前序言中说:“子瞻先已被系。予昼居三院东阁,而子瞻在知杂南庑,才隔一垣。”正因一墙之隔,听得真切,故而他在诗中写道:“遥怜比户(指隔壁)吴兴守(指苏轼),诟辱通宵不忍闻。”据此,我们不难推想审讯时的情景。起初,苏轼只承认《山村五绝》有意托讽,是因为全诗不涉及任何人。他自辩道:“昔先帝召臣上殿,访问古今,且赖臣今后遇事即言。其后臣屡论事,未蒙施行,乃复作诗文,寓物托讽,庶几(希望)流传上达,感悟圣意。而李定,舒亶,何正臣三人,因此言诽谤先帝,则是以黑为白,以西为东,殊无近似者……”但御史台已经从搜寻到的诗文中,摘出“讥谤”语句六十余处,都要苏轼一一交代。审问一连持续了好几个月。据说,苏轼在狱中时,神宗曾派人悄悄在夜里前去查看,只见苏轼一夜酣睡,并无辗转反侧之状,神宗闻报,不由说道:“朕知他问心无愧!”此事不知是否属实,但却很符合苏轼的性格。

君子坦荡荡,即便身陷囹圄,也是小人望尘莫及的。

“乌台诗案”六年以后,即1085年,神宗崩,年仅十岁的哲宗嗣位,司马光做了宰相。王夫之在《宋论》中说,司马光“进一人,则曰此熙丰之所退也,退一人,则曰此熙丰之所进也。兴一法,则曰此熙丰之所革也,革一法,则曰此熙丰之所兴也。”开始全面革除新法。此时苏轼又站了出来,主张对“熙宁变法”区别对待,其中可行的部分应予保留,以利百姓。于是,保守派又转而白眼相加,一再贬谪他。由此可见,苏轼维护的是邦国之利,并非一己之私,更非一派之得,乃是大仁大爱。

无数事实都表明,君子与小人,心胸、格局完全不同。每临大事,君子虑人,而小人虑己。君子与小人,即便同在一个屋檐下,也完全不在同一个精神境界里,言行举止,出发点各自不同,所秉持的,也不是同一个逻辑。

其实说起来,小人这个人种,真的是“古已有之”了,而且代代不竭,想必将来也是不会绝种的。何以这么说呢?因为导致小人出现的,无非两个原因:一个是利益(外在原因),一个是欲望(内在动力)。一旦利益有冲突,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,我们身边的小人便会现出本相。所以,只要世上有利益冲突存在,只要有个人欲望存在,小人便会不断的产生。

小人常有,难在辨识。他们生活在我们之中,头上没贴贴,胸前无标签,甚至有的小人,还常常作出一副亲近状、忠厚状,让人难识庐山真面目。白居易就曾以诗感叹:“周公恐惧流言日,王莽谦恭未篡时。向使当初身便死,一生真伪复谁知?”周公代政的苦心,王莽篡位的阴谋,若不经过时间的检验,谁人看得出呢?足见小人识别之难。关于识别小人,历代多有主张。王夫之在《宋论》一书中提出一法:“君子之道,有必不为,无必为。小人之道,有必为,无必不为。执此以察其所守,观其所行,而君子小人之大辨昭矣。”但他这里所说的“必为”与“必不为”,也只是一种行事的原则,并非行事的目的,据此,尚无法判断其行为是君子还是小人。而作为行事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利益,才是区分君子与小人的“试金石”。小人对人对事的态度,无一不以利益的得失作为取舍。获利则为,无利则止。待人亦然。有利者近之,无利者远之,没有不变的情谊,只有永远的利益。小人为了获取利益,是可以无所不用其极的,例如踩别人肩膀、阿谀奉承、阳奉阴违、见风使舵、过河拆桥、反戈一击、造谣生事,落井下石,等等等等,都是惯常的手段。而当他们的利益(包括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)受到损害时,则立刻会调动一切资源和手段,以百倍的凶狠,施以无情的报复,因而史上才有“小人一口,入骨三分”的说法。获取利益,是小人全部欲望的核心,围绕着利益,你可以见识小人层出不穷的精彩演出。所以欧阳修在其《朋党论》中一针见血地指出:“君子与君子以同道为朋,小人与小人以同利为朋。”即便同为小人,一旦利有不同,登时也会反目成仇,所以他更进一步指出:“小人无朋”。

我们回过头来审视“乌台诗案”中那几个小人的作为,不难看出,他们的目的,并非是从维护国家的利益出发,也不是想通过改革弊政,使百姓过上安稳富裕的日子,他们所维护的,只是自己的官职不要因为变法不利而丢失。因为他们清楚,自己的切身利益已经包含在了变法之中。维护新法,只是一块招牌,从中获利才是目的。正是为了自身利益,他们小人心性大发作,制造出了这场“文字狱”,使名士遭劫,使斯文蒙羞,也让忠良齿冷。

即便是到了现在,想一想,仍让人不寒而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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