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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县令身兼多少职务?是怎样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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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县令身兼数职

古代县令身兼数职,是皇帝老儿不愿多出俸禄的内在要求所驱动的。自秦朝废除分封制,建立郡县制后,县域日常管理就开始以县令为主体展开,并通过小修小补,不断完善。



分析古代郡县制下以县令为中心的治理结构,基本形态属于一长制。即,一县之内无论大事小情,均由县令说了算,上对省(中央各部)、府(统辖诸县的上级机关)负责,下对各家百姓负责。县以下设万户侯、千户长、村保长、伍长(似于后来的乡镇、村和组)等。

由于受时代局限,古代以县令为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,结构非常简单,因而致使县长成长全能型选手。一是行政。由县长+师爷(笔吏)担纲。一般是根据上级文书要求,吸收消化之后,以告示宣布下达县里的具体要求。二是保安。牵头的是县长,具体执行的是捕头(刀吏)带领一波捕快。三是司法审判。独立办案,提交审理结果,接受上级质询核准。四是税政、务、徭役、兵役、捐款(治水、剿匪、平叛、救灾,以及皇族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所供贺礼)等,均由县里定完杠杠,由乡镇村组负责具体落实。但,还是由县长抓总,师爷把落实情况报告给县太爷。

县长一长制是古代基层治理的一条明线。还有三条一般不被注意的暗线。一是乡绅治理体系。由或名门望族,或宗室家长,或德高望重,或背景后台势力强势者组成,以竞争合作的方式,松散性地存在,能够管控打压的一般事务均由”头”来负责,能说上的就说说,轻易不开口,说了就得算,都得给面子,轻易不给县里添麻烦。哪个地方平静不惹事,县里定期还要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,被县长请去吃吃饭,征求征求意见。乡绅是一种人治,消化了许多事,也蒙蔽了很多冤。

二是教育治理体系。县长好不好干,校长说了算。大名鼎鼎的蒋校长,对此说法深以为然。一来群众需要教化,县里的政策措施需要校长(有文化的人)来解读;二来校长往往桃李满天下,校长不定培养出多少县长以上管县长的官呢;三来县长对校长尊重可以树立尊师重教的亲民形象。所以,县中心学校的校长,往往在县长为中心的基层治理体系中,有很大的话语权。

三是其余的三教九流中各有县域内领军人物把关。瞧病的,卖药的,看宅的,算卦的,说媒的,拉纤的,小商的,小贩的,卖米的,卖面的,开饭馆的,卖茶叶蛋的,等等行行有规矩,行行有门道,也是不可以越雷池半步的。他们都在某种意义上,成为县长的助手。

四是有的人纳闷,县令一个人,面对那么多人能忙活过来吗?古代,那可是车慢,邮差也慢的时代,要求没那么高。同时,严刑峻法摆在那里,动辄株连,让人轻易不敢违逆,也时时提防周围人违逆。无论怎样,好法总是保护好人做好人,不敢轻易做坏人的。

结论:

除了教育、驻军外,古时候的县令身兼数职,集各种职能于一身,成就了不少为民做主的好官,也产生很多遗臭万年的贪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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